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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



发布时间:2023-02-07 15:37   浏览:2050

关于开展 2023 年度第一批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申报

评价工作的通知

各会员单位:

    为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,不断推进在建工程结构施工质量稳

步提高,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,根据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》

GB/T50375)和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(国家优质工程)评选办法》

及《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价办法(试行)》(豫建协〔2022〕76 号),

我会将组织开展 2023 年度第一批“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”申报评价工作。
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符合《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价办法(试行)》的申报条件

和申报范围;

(二)已完成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,主体结构完成前的在建工程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商丘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本区域内申报工程的推荐工作,鼓励

工程项目通过开展“QC 成果”、“安全生产标准化”、“绿色施工”、“新技

术应用”、“工法”等活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。

(二)原则上法定建设程序不齐全的工程不予受理。有特殊原因的

项目,由申报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书,应写明相应情况和需要补齐法定建

设程序的时间,未在评价认定前补充完善的,不予评审。

三、申报流程

(一)申报

1.申报单位在建筑主体结构施工完成以前,填写《河南省优质结构

工程申报表》(附件 1)。

2.按照评价办法第三章第十条要求,提供纸质版资料原件一份和电

子版资料一份(整理在一个 word 或 PDF 文档中)、申报汇总表电子版

一份(附件 2)。每个工程单独拷贝一个文件夹,文件夹命名“单位简称、

工程全称”。

3.工程由商丘市建筑业协会审核同意后,统一报省建筑业协会秘书

处。申报资料提交时间截止为 2023 年 3 月 20 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
(二)现场核查

1.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,经初审列入现场核查名单。省建筑业

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工程结构隐蔽或装饰之前择时进行现场核查,具体

事宜另行通知。

2.现场核查内容主要包括: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结构总体情况汇报、

现场检查工程实体质量、检查工程有关施工技术资料等。

3.申报单位应组织建设、监理等单位参会,并针对项目开展优质结

构施工质量情况发表评价意见。

(三)申请评价认定

1.工程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后申请评价认定并提交相关资料。

2.申报单位按照评价办法第五章第十六条要求,提供纸质版资料原

件一份和电子版资料一份(整理在一个 word 或 PDF 文档中)、评价认

定汇总表电子版一份(附件 4),每个工程一个文件夹,文件夹命名“单

位简称、工程全称”。

3.申请评价认定资料提交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至 6 月 2 日。

四、组织评价

(一)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依据《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价办

法(试行)》,结合申请评价认定工程的受理数量,及时从协会专家库

抽选相关专家,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,对所申请评价认定的项目进行不

定期的分批评价。

(二)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组织包括专家评委会主任委员在内

的相关人员,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审定后,报驻会领导研究批准。

(三)本会不收取任何评价费用。

  联系方式

  联系人:刘

  电 话:0370-3285777

  邮 箱:sqsjzyxh@163.com

  邮 编:476000

  通讯地址: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 116 号住建局 1120 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 年 2 月 7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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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/upload/article/editor/2302/63e1ff5c4dd66xpmTgbZHnC50307.xlsx

附件3/upload/article/editor/2302/63e1ff7f10ed3hgqoN6Ercs62561.docx

附件4/upload/article/editor/2302/63e1ff893e7b995DWRJYjVt37019.xlsx

附件5/upload/article/editor/2302/63e1ff96116eein8EGyVZ7l87414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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