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 2023 年度第一批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申报
评价工作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为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,不断推进在建工程结构施工质量稳
步提高,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,根据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》
(GB/T50375)和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(国家优质工程)评选办法》
及《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价办法(试行)》(豫建协〔2022〕76 号),
我会将组织开展 2023 年度第一批“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”申报评价工作。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符合《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价办法(试行)》的申报条件
和申报范围;
(二)已完成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,主体结构完成前的在建工程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商丘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本区域内申报工程的推荐工作,鼓励
工程项目通过开展“QC 成果”、“安全生产标准化”、“绿色施工”、“新技
术应用”、“工法”等活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。
(二)原则上法定建设程序不齐全的工程不予受理。有特殊原因的
项目,由申报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书,应写明相应情况和需要补齐法定建
设程序的时间,未在评价认定前补充完善的,不予评审。
三、申报流程
(一)申报
1.申报单位在建筑主体结构施工完成以前,填写《河南省优质结构
工程申报表》(附件 1)。
2.按照评价办法第三章第十条要求,提供纸质版资料原件一份和电
子版资料一份(整理在一个 word 或 PDF 文档中)、申报汇总表电子版
一份(附件 2)。每个工程单独拷贝一个文件夹,文件夹命名“单位简称、
工程全称”。
3.工程由商丘市建筑业协会审核同意后,统一报省建筑业协会秘书
处。申报资料提交时间截止为 2023 年 3 月 20 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(二)现场核查
1.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,经初审列入现场核查名单。省建筑业
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工程结构隐蔽或装饰之前择时进行现场核查,具体
事宜另行通知。
2.现场核查内容主要包括: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结构总体情况汇报、
现场检查工程实体质量、检查工程有关施工技术资料等。
3.申报单位应组织建设、监理等单位参会,并针对项目开展优质结
构施工质量情况发表评价意见。
(三)申请评价认定
1.工程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后申请评价认定并提交相关资料。
2.申报单位按照评价办法第五章第十六条要求,提供纸质版资料原
件一份和电子版资料一份(整理在一个 word 或 PDF 文档中)、评价认
定汇总表电子版一份(附件 4),每个工程一个文件夹,文件夹命名“单
位简称、工程全称”。
3.申请评价认定资料提交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至 6 月 2 日。
四、组织评价
(一)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依据《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价办
法(试行)》,结合申请评价认定工程的受理数量,及时从协会专家库
抽选相关专家,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,对所申请评价认定的项目进行不
定期的分批评价。
(二)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组织包括专家评委会主任委员在内
的相关人员,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审定后,报驻会领导研究批准。
(三)本会不收取任何评价费用。
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 灿
电 话:0370-3285777
邮 箱:sqsjzyxh@163.com
邮 编:476000
通讯地址: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 116 号住建局 1120 室
2023 年 2 月 7 日
附件1/upload/article/editor/2302/63e1ff26a1043HcsRAXzdS764570.docx
附件2/upload/article/editor/2302/63e1ff5c4dd66xpmTgbZHnC50307.xlsx
附件3/upload/article/editor/2302/63e1ff7f10ed3hgqoN6Ercs62561.docx
附件4/upload/article/editor/2302/63e1ff893e7b995DWRJYjVt37019.xlsx
附件5/upload/article/editor/2302/63e1ff96116eein8EGyVZ7l87414.docx